问题 | 盗窃罪不诉是否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罪不诉是否有案底? 盗窃罪法院不起诉不会产生案底;若是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案底的记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盗窃公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财物价值达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所以,全国各省对盗窃罪的立案数额规定不一,但“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以一千元到三千元为起点,且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公交车上扒窃的,刑事立案上没有数额要求。 三、被盗物品数额的计算是怎么样的?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盗窃他人的财产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那么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是会构成盗窃罪的,此事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按照拘役来进行处罚,而且盗窃罪是属于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公诉案件是需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 盗窃罪不诉是否有案底,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是涉嫌犯罪的行为人被不起诉的,此时就意味着该行为人被认定为无罪,此时该行为人是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有犯罪记录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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