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怎样进行辩护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1、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 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 2、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主张从轻处罚。 3、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 5、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 6、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所用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来源、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7、审查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在超期羁押期间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有效证据。 8、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侦查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以上就是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贩卖毒品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贩卖毒品怎样进行辩护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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