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的伤残认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一、工伤的伤残认定是怎样的? 1、工伤的伤残等级与职业病的伤残等级鉴定的方式不同,待遇是一样的。 2、职业病是由单位或者是个人自己出面,到当地社保局的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后在他们的安排下,到规定的鉴定医院进行工伤的鉴定,在医疗进行了初步康复后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3、工伤是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或者是属于职业病这种情况的话,必然是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当然了在进行赔偿的时候,同时也需要了解到的就是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当中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来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 二、工伤认定申请办法是怎样的?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4、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现实生活当中工伤的认定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是所有环节的前提要件,如果说工伤没有认定成功的话,就不会存在着后续的工伤鉴定,也不会存在着工伤赔偿了,因此建议大家注意是一旦发生工伤,应当及时的向劳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的伤残认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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