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管我借钱如何打借条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别人管我借钱如何打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用于(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小写________元,利息共________元。期限为_____月,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 日期: 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债权最有力的证据,在出具借条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一字之差就可能导致借条失去效力,借出去的钱打了水漂,通常最重要的几项内容一定要写清楚,不能有歧义,最好留下对方的身份证信息以及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据。 出借人要依据借条向借款人主张权利,要回本金及利息,所以欠条的书写至关重要,不是内容越多越好,而是主要内容必须要有,不能马虎大意,另外,一定要约定利息,否则法院很可能不支持利息的主张,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欠条上没有利息的视为不要利息。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别人管我借钱如何打借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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