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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天府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分类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解答

一、成都市天府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

1、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由相关国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市政府审核后,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被征收人不明确包括以下情形:

(1)产权不明;

(2)产权人下落不明;

(3)产权人死亡,无继承人继承,或继承人不明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政府应当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

被征收人既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也符合享受最低面积补偿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住房保障或者享受最低面积补偿。

不管被拆迁的房屋是小于30平方米,还是高于30平方米,被拆迁方通常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由于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直接相关,故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下,房屋面积大的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更多一些。

三、搬迁和拆迁哪个补偿多?

1、搬迁和拆迁补偿可能一样多,也有可能拆迁的补偿多。

拆迁是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搬迁如果是政府的行为导致搬迁,可以等同于拆迁;如果是自己的原因搬迁,和拆迁就没关系了。

2、房屋拆迁和搬迁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着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的法律行为。搬迁如果是政府的行为导致搬迁,可以等同于拆迁。

(2)补偿形式不同

拆迁在政府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支付各种补偿。而搬迁若是个人行为则无法得到补偿。

(3)拆迁补偿方式不同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而搬迁是个人行为,则无法享受这些福利。

成都市天府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需要根据被征收的土地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但是在计算征地的补偿数额的时候,需要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协商处理,可以签订书面的协议。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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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