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律师费要如何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债不还律师费要如何承担 欠债不还的,律师费可由欠钱方出。欠债不还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 其中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律师费可属于间接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找不到欠债人该要如何讨债 找不到欠债人的,如果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如果没有担保人,但债务人已经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则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代管的财产中支付欠款。 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这种情况的起诉法院会向债务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如果公告期满开庭债务人不出现的,法院会缺席判决,等法院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欠债不还律师费要如何承担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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