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有精神病,并且她还要求离婚,那财产怎么样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对方有精神病,并且她还要求离婚,那财产怎么样分 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 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怎么样保护自己的财产,离婚财产怎么样分配 离婚时,有以下方法保护财产: 1、搜集夫妻共同财产凭证; 2、保存家中存折卡号、工资卡号、股票、基金账号等财产线索,保存房产证、购车协议等原件或复印件; 3、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离婚财产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尊重当事人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没有结婚证,怎样离婚,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 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分割的内容,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内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这部分的共同财产。 夫妻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提出申请; 3、审查材料;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5、领取离婚证。 起诉离婚的程序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对方有精神病,并且她还要求离婚,那财产怎么样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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