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权后的宅基地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一、确权后的宅基地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1、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给子女,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2、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3、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4、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拆迁时宅基地有纠纷怎么处理最好? 1、拆迁时宅基地有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调解、以及申请仲裁等。 (1)因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通过村委会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 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扩建等情况。 (1)系争房屋经土改登记,未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及未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时登记的权利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系争房屋经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 (3)系争房屋虽经土改登记,但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前后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文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当事人以土改登记为证据主张房屋产权的,不予支持。 有充分证据表明上述三种情况所列人员已被排除在权利人范围之外的,不能再主张权利。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给子女,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以上就是关于确权后的宅基地可以过户给子女吗的相关介绍。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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