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多少次能够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多少次能够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院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婚姻编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 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因此,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结婚多长时间能够离婚 结婚后随时都能够离婚,并没有期限限制。 法律规定,离婚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登记离婚有如下程序: 1、申请离婚。 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 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所需证据如下: 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分居多长时间能够离婚 离婚与分居没有必然联系。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能够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不分居也能够离婚。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能够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况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多少次能够判离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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