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什么 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 一、因债务人的不作为造成财产减少,影响债权的。 二、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 三、债务人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的,如债务人对财产的抛弃。 四、债务人实施的行为不是以财产为目的的。 五、拒绝取得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①赠与他人财产②非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主观要件: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 2、在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时,要求受让人有明知该行为可能损害出让人的债权人的利益的事实; 3、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有损害结果发生; 4、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为无偿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的。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