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不给抚养费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1、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先有法院的相关判决或者是裁定。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执行效果;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 (4)、执行。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几年? 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3、申请执行的期间可以发生中止、中断,而非除斥期间。而且该条明确提出申请执行时效的概念,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申请执行时效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与诉讼时效制度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应该属于同样的权利范围。这一权利范围最主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时效抗辩。如果案件当事人没有自己提出时效抗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时效抗辩的,也不能对时效抗辩进行释明的,在法律上时效抗辩视为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假如在案件的审理或执行当中,当事人没有提出这一抗辩,法律即视为当事人自己放弃这一权利。 4、此外,假如法院在立案审查期间对申请人的申请执行期间是否发生中止、中断进行审查,那么法律规定的七天立案审查期远远不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根本没有办法彻底查清事实。 三、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需要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执行申请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上所述可知,在我国离婚不给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将已生效的判决书和有关资料携至法院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是2年,如果对方确实存在生活困难,可先协商解决。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有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怎样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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