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如何订立公证遗嘱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民法典》规定订立公证遗嘱需要携带财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继承时也是最方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如何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 按下列流程办理公证遗嘱: 一、提出公证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公证处受理。 三、审查。公证处应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四、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立的遗嘱如何变更、撤销遗嘱 根据有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撤销或变更遗嘱有以下几种方法: (1)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2)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3)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 (4)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虽然在后面的遗嘱中并未明确宣布前面的遗嘱被撤销或予以了变更; 但如果前后遗嘱的内容矛盾,则应当以后面的遗嘱为准,前面所立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被变更,但不相抵触的部分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对于如何订立公证遗嘱如何撤销公证遗嘱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