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医疗事故罪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是实施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的特点有什么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 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所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向来十分重视对行医者任职资格的考核; 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危险性,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 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简述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什么 下列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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