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壹仟零八十七条 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一方非法同居离婚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者也是有权离婚的,经夫妻双方同意可以协议离婚,其也有权提起离婚诉讼,但无过错方是有权要求非法同居一方进行损害赔偿的,同时在财产分割中非法同居方也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第一,非法同居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对于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我国有着特别的规定。 第二,非法同居分为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赔偿的金额和方式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出轨并不是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在分割之前首先要区分被分割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要分割出属于配偶的部分,然后剩余的部分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分配;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下列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房子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分割出配偶的部分,直接按照上述方式进行继承分配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怎么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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