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时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需要明确财产的归属,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的时候什么财产是不能分割 夫妻离婚时以下财产不能分割: 一、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民法典》婚姻编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必须要登记在夫妻的一方或者双方名下。如果你购买的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未必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三、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取得的只有使用权,而它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或国家所有。所以这一类的财产是不能够被分割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的,如果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情况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由夫妻二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应当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时财产是如何分割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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