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股权质押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股权质押的模式在生活中也是可以允许存在的。不过,对于持股者来说,将自己的股权进行质押的话,所面临的法律后果还是非常多的。而且,股权的利益问题其实也是和公司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的。由此可以看出,其实股权质押所面临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股权质押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权质押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因此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的,如果需要行使质押权的话,还有《公司法》的限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股权转让是需要同意的,如果在实现质押时,需要转让股权,这时候就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了。 目前我国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质押的问题主要有质押标的物的规定、和股权质押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的建议和解决办法。股权质押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对待。但是,小编建议大家生活中,如果要想把自己股权进行质押的话,那么最好之前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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