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没有工伤保险怎么认定工伤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一、职工没有工伤保险怎么认定工伤 职工没有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仍然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可以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及时补缴相关费用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交费,也拒绝先支付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呢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除携带证明伤害经过的材料外,还应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发放凭证、工作证等,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证明不清的,要先进行劳动关系确认之诉,然后凭裁判文书再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应该如何办 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没有证人证言的,申请人可以依法提交其他能认定为工伤的证据。如果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职工没有工伤保险怎么认定工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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