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违规强拆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违法违规强拆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二、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有哪些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违法违规强拆的行为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未有正规的强拆手续,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违法,从而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门报警处理,适当的时机可以走诉讼的程序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到自己的利益。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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