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公共安全罪会不会判一年?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会不会判一年? 1、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会被判处一年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不会。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失火罪的立案标准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二、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是什么?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包括客观要件不同、主观要件不同等。 1、客观要件不同 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犯罪的形态不通过 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 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 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三、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这两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从现象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具体的区别包括罪主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客观方面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而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的罪名都被包含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不是过失犯罪,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会不会判一年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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