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
解答 |
一、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成立有: 1、民间借贷合同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4、书面形式需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哪些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哪些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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