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诈骗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 一、单位诈骗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单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活动的,构成单位犯罪,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就会构成诈骗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单位诈骗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单位作为合同诈骗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对该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的合同诈骗行为是明知的、默许的或指使的; 2、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或基本归单位所有,如用于发放工资、奖金、集体福利或进行其他经济活动,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在认定单位合同诈骗中应分别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主要有三种情况: 1、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单位合同诈骗;假冒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 2、法人或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 3、自然人经法人或单位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或者无代理权的自然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法人或单位追认,且犯罪所得归法人或单位所有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盗用、冒用、伪造法人、单位公文、证件、印章,或以终止后的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属个人合同诈骗。 对于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案件的处理,在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对法人或单位也应作必要的刑事处罚,并让其承担行政的和民事的或经济的责任。因为这种犯罪是以法人或单位整体意志进行的活动,非法所得也全部或基本归法人或单位所有,理应对法人或单位进行惩罚。从实践情况看,大多数合同诈骗犯罪案件都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犯罪都以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单位诈骗怎么追究个人的责任 可以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进行阐述,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担刑事责任。 1、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 2、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诈骗依法追究直接主管的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员工也参与了诈骗的犯罪活动,那么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数额较大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针对上述文章中单位诈骗犯罪构成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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