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才算是强制猥亵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什么行为才算是强制猥亵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且嫌疑人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算强制猥亵罪,强制猥亵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犯罪嫌疑人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3、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 4、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 二、强制猥亵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涉嫌强制猥亵罪在哪些情形下可刑拘嫌疑人?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四、涉嫌强制猥亵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涉嫌强制猥亵罪没有直接证据是否可以定罪?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六、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七、涉嫌强制猥亵罪开庭后可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八、涉嫌强制猥亵罪法院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什么行为才算是强制猥亵罪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在客观方面实施了猥亵行为并满足其他条件的才能按照强制猥亵罪定罪,像是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不能构成强制猥亵罪。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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