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执行人职责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遗嘱执行人职责有什么 遗嘱执行人职责如下: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 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有效的遗嘱有什么 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什么人能作遗嘱见证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能作遗嘱见证人: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遗嘱执行人职责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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