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离婚协议有什么用途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后离婚协议有什么用途 1、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必须要具备的法律文件,凭借离婚协议才可以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通过签署离婚协议,可以处理夫妻财产债务分配问题,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未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如何行使等内容。 2、借以理顺因婚姻关系的终结而产生的诸多遗留问题。在离婚协议生效的时候,当事人双方就应当按照之前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离婚协议在当事人双方签字以后,经当事人双方到原婚姻登记地或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才开始起作用,离婚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如果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离婚协议上所约定的事项也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协议不了怎么走法律程序 离婚协议不了的,则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按照下列法律程序进行: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二、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在七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立案后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四、接下来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双方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参加庭审。 五、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包括四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六、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效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应,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内容涉及的方面包括: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分割; 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6、违反协议的责任。 相比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国协议离婚的特征是: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后离婚协议有什么用途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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