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打人没构成轻伤的属于什么案件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寻衅滋事打人没构成轻伤的属于什么案件如何处理 寻衅滋事打人没构成轻伤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如果不具有下列情形的则属于治安案件: 1、造成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把寻衅滋事者打成轻伤的处理方法有什么 把寻衅滋事者打成轻伤的,如果能够举证对方存在寻衅滋事行为的,则可以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如果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 则不会对打人一方进行处罚,而且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对于寻衅滋事者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寻衅滋事造成一人轻伤属于情节恶劣,后果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寻衅滋事打人没构成轻伤的属于什么案件如何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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