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合同纠纷法官会怎么问?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遇到合同纠纷法官会怎么问? 合同纠纷法官会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比如说涉及到合同纠纷的实体事实、与实体事项无关的程序事项,以及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实等。在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中,此时会产生控辩审三方对抗的情形。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而无需当事人提出申请。这些事实包括: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所谓“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是指在目的或效果上有损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损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损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的事实。 (二)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的事实。 包括追加当事人的事实、中止诉讼的事实、终结诉讼的事实、回避的事实。此外,在诉讼中还有很多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需要释明或证明,如申请再审、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公示催告程序、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事实。 二、发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三、合同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合同纠纷一般可以异地起诉,但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合同纠纷去哪里报案? 合同纠纷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去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受害人可以就近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合同纠纷法官会怎么问是根据案件来决定的,主要是问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发生合同纠纷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同时也可以申请异地起诉的。如果是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合同纠纷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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