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形式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继承的形式会有哪些? 继承方式包括: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抚养协议。 继承中最重要的分类方式是依据继承财产的方式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前者是以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遗产,后者依照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遗嘱规定继承遗产。 与遗嘱继承相类似的还有遗赠,严格来说,遗赠并不是一种继承方式,因为受遗赠人并不属于继承人范围内,但遗赠也是解决被继承人遗产分配的问题,故也列为一种继承方式,而继承中最有特色的是遗赠抚养协议,同遗赠一样,接受遗赠的人也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遗赠的区别是,遗赠抚养协议继承遗产的前提是履行遗赠抚养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才能依法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哪些人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1、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内容继承财产。 2、没有上述的,按法定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继承的形式会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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