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纠纷的被告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一、公司解散纠纷的被告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解散纠纷的被告是公司。因为公司解散纠纷的诉讼,属于变更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出资和与被出资的法律关系,属有关公司组织方面的诉讼,因此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可以提起这种诉讼的原告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法对于分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一人公司解散公司的钱怎么分呢 一人公司清算以后优先清偿下列债务,剩余资产归自己所有。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 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一人公司剩余资产归该个人所有。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司解散纠纷的被告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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