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广东如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广东如何规定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实施了诈骗的行为。 2、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要求。数额较大一般为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一般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三、怎样才构成诈骗罪,即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 四、诈骗罪的量刑细则是什么 1.构成诈骗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构成诈骗罪的,根据诈骗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诈骗罪的,综合考虑诈骗的起因、手段、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广东如何规定,诈骗数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诈骗罪属于故意犯罪,要求主观必须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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