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需要公证吗 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不需要公证,当事人自行决定即可。公证遗嘱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出示房产合同、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等材料证明产权与所有权,查证属实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附义务的遗嘱与公证遗嘱有效吗 附义务的遗嘱,当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义务后是有效的,公证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房产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可以不进行公证,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即使不公正也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处分房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4.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需要公证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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