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区别?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法规 |
解答 |
现代社会是法制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法律意识,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很多时候,只要不涉及到刑事案件,问题往往是通过民事法律进行解决的。我们知道,还有一种是《民法诉讼法》,那么,《民法典》与《民法诉讼法》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民法典》与《民法诉讼法》的区别 民法是实体法,《民法诉讼法》是程序法。一个是规定你有什么权利,一个是规定你应该怎么保护你的权利。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 二、《民法典》总则与各分编的区别是什么? 《民法典》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的,里面多为规定一些民法的原则和基本精神,譬如诚实信用原则、风俗良俗原则、诉讼时效和契约自由等等能够贯穿整部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适性。分则是根据具体的情况分别作出明确的规定,具有特殊性。 《民法典》总则作出的概括性、抽象性规定对民法分则的编修起着决定性作用,分则必须要服从总则,对总则的规定作出应对。 由于总则的一般性规则是决定性的,因此在规定物权、债权、侵权、亲属、继承这些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要按照一般性的规则去处理,除非在某一具体法律关系中有特别规则,这时相对《民法典》总则来说才是特别法的问题。比如在规范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时,如果需要有不同于规范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规定时,才能有特别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的需要,应该服从《民法典》总则一般性规定。 文章告诉我们,《民法典》总则是属于实体的法律,《民法诉讼法》是属于程序法,这是他们的根本区别,另外,文章也介绍了总则是统领整合民法的法律,多规定了民法的一些原则和一般性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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