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后,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贷没有还完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如果决定将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则可以提前还完贷款,然后取得房产证办理过户登记;如果不想提前还贷款的,可以办理转按揭。 二、如果夫妻无法自行协商如何处理房产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产;然后待还完贷款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再另行提起诉讼分割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房贷还没还清,法院会怎么办 离婚时对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归属方是谁。 1、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2、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 3、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双方对房屋产权无法达成协议的,可通过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夫妻离婚后,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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