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如何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如何起诉 按照相关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由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承担清偿义务。 如果全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代替偿还。 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起诉方法: 1、债务人有遗产,则进行审理实体,可以起诉其继承人; 2、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3、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权人失踪,债务人应该如何处理 债权人失踪债务人可以进行提存以履行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三、如何起诉欠债不还还消失的债务人 欠债不还玩消失,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债务人,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当发现债务人失踪的,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准备措施,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此外,也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如何起诉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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