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债权转让怎么样通知债务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执行债权转让怎么样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是尽量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由债务人签字确认其收到该通知,如果之后发生纠纷该通知还可以作为证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个人债务怎么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债务一般在属于债务人个人份额范围内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分割共有财产,该约定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协议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三、所有债权债务转让公证怎么样处理 债权债务转让公证的手续是: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 三、签名并在公证员面前按手印。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执行债权转让怎么样通知债务人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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