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是什么工作 |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 解答 |
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是什么工作 1、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商标专利版权方面的工作的,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二、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什么 商标权的转让,指的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将自己因为注册了商标而产生的商标权转让给其他人的一种合法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会有以下三种较为常见的形式: 第一种形式就是合同转让。 第二种形式就是继受转让。 第三种形式是行政命令转让。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注册人的权利有什么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处分权,具体包括下列权利: 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2、投资权。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3、质押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 4、抛弃商标权。 四、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是什么工作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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