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该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该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出租合同解除,转租合同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因为转租方履行不能的,次承租人可以要求转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租房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租赁合同租赁没有给出约定期限的话如何解决 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出租人终止合同时,应当给承租人合理的准备期限,以使承租人为返还租赁物做好准备。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该如何解除租赁合同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