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的哪些行为丧失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继承人的哪些行为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继承权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什么 继承权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一)继承权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继承权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继承权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继承权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继承权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民法典中哪些行为可以取消继承权 存在下列情形的会被取消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都会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情节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判断。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比如篡改遗嘱后导致其他继承人未能参与遗产分割以致生活困难就是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继承人的哪些行为丧失继承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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