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人伤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并保护好现场;并且要立即抢救伤员,并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如果因为抢救伤员变动了位置的要标明。 二、报警后等待交警出警处理。 三、交警出警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如果调查需要扣留事故车辆的,可以对车辆进行扣留。 四、经过勘察后交警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责任认定书。 五、双方当事人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标准承担事故责任,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无法自行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期限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 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三、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处理流程如下: 1、报案; 2、现场处理; 3、责任认定; 4、伤者治疗; 5、伤残评定; 6、车辆定损修理; 7、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8、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9、损失理算; 10、赔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人伤处理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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