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都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都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去世或者无法担任监护人的,则由以下人员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表现在什么方面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职责有哪一些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职责: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 3、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都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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