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 1、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2、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上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供应血液,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是单位犯罪吗? 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为纯正的单位犯罪,只有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的才构成本罪。 三、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量刑处罚: 1、非法供应血液足以危害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五、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可以减刑吗? 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就可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可以参考《刑法》中的规定,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就可以申请减刑的。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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