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的如何去维权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一、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的如何去维权 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的维权方法: 1、双方协商解决,双妨是建立在相互互让,体谅的基础上,不影响下次合作。 2、如果双方之间出现第三个人,协商不成时,应该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3、协商不一致,经过第三人的调解也没有达成一致的话解,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失的风险由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下列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出卖人和买受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处理: 尽管中国法律对合同无效后的处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现实中的无效情形要复杂得多,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要按法律原则性规定意旨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一是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 二是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卖双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的如何去维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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