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能不能放弃法定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债务人能不能放弃法定继承权 债务人是可以放弃法定继承权的。但如果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放弃继承的,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且放弃继承行为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二、能不能执行债务人的债权 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也是其合法财产,也是可以执行的。 一、被执行人不能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能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不能单独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三、债务人能不能可以转让债权 债权能不能进行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有三种例外情形的不能不能转让,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约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债务人能不能放弃法定继承权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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