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参与出资,离婚后房产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父母参与出资,离婚后房产怎么判 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具体如下: 1.结婚前一方的父母出资买房,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 属于这样情况的话,这样的房子便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关的约定,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利参与分割。 如果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房款,剩余的钱是按揭的方式支付的,并且是由小夫妻共同承担的。那么,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给登记方,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的贷款。 婚内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由获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相应的补偿。 2.婚前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了另一方 这样的情况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所以,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样的情况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双方约定了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话,那么就按照约定享有产权。如果没有约定,应该按照等份共有。 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这样的情况属于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还没有婚姻关系的时候,就算是最后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但是是否结婚还不确定。 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及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是属于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可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就按照双方按份共有。 6.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这样的情况属于出资方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者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情况下会认定是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8.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较为常见,一般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9.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属于对双方的赠与,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拥有。 10.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况下,首付款认定为只赠与出资购买房子的子女,离婚的话,该房屋应该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关于首付款的部分,属于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后父母买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去分 婚后由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其归属主要看约定。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视为是父母对自己的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是送给夫妻双方的,即视为赠与个人所有。如夫妻双方自愿协议归夫妻共有的,归夫妻共有,离婚时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后父母买的房子,离婚了如何分 婚后由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其归属主要看约定。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视为是父母对自己的子女个人的赠与。 如果没有明确是送给夫妻双方的,即视为赠与个人所有。如夫妻双方自愿协议归夫妻共有的,归夫妻共有,离婚时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父母参与出资,离婚后房产怎么判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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