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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再审的条件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离婚案再审的条件

对于离婚案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于二审终审判决结果不服,且发现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申请协议离婚的条件

申请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双方是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

2.双方自愿离婚,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3.双方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跨国离婚案怎么审

跨国离婚案的审理方式:若双协议离婚后产生纠纷的,则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无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若双方起诉离婚的,适用法院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案再审的条件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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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3: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