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女方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哪些情况下女方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以下情况下女方不能起诉离婚: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女方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女方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男方是现役军人,女方想要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离婚条件有哪些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的条件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哪些情况下女方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法律有哪些规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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