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一之债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单一之债是什么 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是与多数之债相对的概念。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转移债务是什么 债务转移是指不改变债务的内容,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负担的制度。 债务转移关键的要点在于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如果债务人转移债务不经债权的同意,不发生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 立法机关从保护债权人债权的角度出发,只有经得债权人同意,才会发生转移债务的法律效力,不论债务的转移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都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此,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同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要求债务人承担瑕疵履行债务的法律责任,这是债权为相对权的性质所决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债务免除是什么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单一之债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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