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要有哪些条件才可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监护人要有哪些条件才可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 监护人能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的情形如下: 1、监护人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 2、监护人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 3、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款; 4、监护人的需要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是否可以处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根据司法实践,以下情形可以视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3、《民法典》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款,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4、未成年人的房产遇合法拆迁,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不放弃房产拆迁补偿权利的情况下与拆迁部门签订《房产拆迁补偿协议》,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5、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需要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时,且购买的新房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的价值,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监护人要有哪些条件才可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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