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给业务员回扣是贿赂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公司给业务员回扣是贿赂罪吗 公司给业务员回扣不是贿赂罪。我国刑法里没有贿赂罪,只有受贿罪和行贿罪。受贿罪和行贿罪的犯主体均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业务员不符合受贿罪和行贿罪的主体要求。所以公司给业务员回扣不是贿赂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公司能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吗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一、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2、名称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经营范围不同。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4、设立的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 5、财产关系不同。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公司员工吗 职务侵占罪不是必须是公司员工,可以是其他单位的人员,只要是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的,那么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公司给业务员回扣是贿赂罪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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