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且离婚损害赔偿必须由无过错方提出,即必须是一方存在前述行为,另一方无前述行为,才能在离婚时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提出伤害赔偿依据要求有哪些 离婚提出伤害赔偿依据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哪些情况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不支持 以下情况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不支持:夫妻双方均有过错的,不得互相请求赔偿;偶尔、隐蔽的婚外性行为导致离婚的不得请求赔偿;因一方嫖娼而离婚不得请求赔偿,虽然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婚姻内的过错行为,但并不属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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