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具备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具备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本罪的犯罪特征为: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通过威胁、暴力、或其他使妇女不能、不敢抗拒的手段,必须是违背了妇女本人的真实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已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行为人是直接故意的行为,并且具有强行奸淫受害人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强奸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强奸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强奸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强奸罪具备的特征具体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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